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30号)、《中共新安县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发〔2019〕17号)和新安县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印发〈新安县人大常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新人常办〔2022〕26号)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县第十五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 202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公开。
附件1: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 202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附件2: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6月20日
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 2024 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doc
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安县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