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7日新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金树超为新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免去: 郭昌伟的新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三、任命: 李妙云为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新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尚金宝为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四、免去: 李妙云的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和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决定任命: 李堂伟为新安县财政局局长; 王 涛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玉雁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六、决定免去: 王三虎的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裴宏杰的新安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堂伟的新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 涛的新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七、任命: 王国强为新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八、免去: 田 毅的新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 玉的新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