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新安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单位地址:新安县北京路22号四楼
联系电话:0379--69702110
负责人:李平江
办公时间: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内 设: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股、政务服务股、数字政府和电子政务股、政务数据管理和信息安全股。
下 辖:新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正科级)、新安政务信息中心(股级)。
机构职能:
(一)研究起草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政务信息管理等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管理和动态调整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清理规范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
(四)统筹“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推动相关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创新应用,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组织推进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体系建设。
(五)统筹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协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整体性优化工作;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县数字政府行业管理,加强全县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管理,研究拟订全县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各级各类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衔接和建设实施管理,统筹县级政务信息化资金和非涉密项目运维管理。
(七)配合做好全县政务云资源申请,统筹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县级数字政府公共基础支撑平台和公共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协调推进相关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融通。
(八)统筹全县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和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管理,组织编制政务数据目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负责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开放等管理工作;推动政务大数据应用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
(九)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等基础设施以及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政务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配置和监管能力;负责数字政府安全运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分级运维保障流程和安全防护运营机制。
(十)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有诉即办”和电子监察工作机制,做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