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作者:admin2日期:2021-01-08来源:司法局

单位名称:新安县司法局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与勤政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9-67281366

负责人:王小涛

         办公时间: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下设科室:办公室、政工股、依法治县办公室、行政执法督查股、复议应诉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律服务监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机构职能:(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査、备案及清理;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査;负责对县政府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对全县各镇、各执行执法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考核;指导全县行政调解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出庭应诉,组织办理县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做好县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和管理。

(三)负责指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备案;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和监督管理,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依法监督并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六)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エ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依照有关法律,负责全县有关仲裁机构审核、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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