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黄河大道1032号
联系电话:0379-67281324 0379-67285000
下设科室:秘书股、综合股、信息股、行政股、督查一股、督查二股、督查三股、目标管理股、国防动员协调股、工程建设管理股、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股。
负责人:陈 栋
办公时间:春夏: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秋冬: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机构职能: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名义印发的公文、县政府重要会议讲话等文稿。
(三)研究、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机要文件的运转、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印制、档案(资料)管理、保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
(八)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党务、群团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十二)负责组织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十三)负责县政府责任目标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年度综合考核总体方案、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组织开展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四)负责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动员等国防动员工作。
(十五)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地方金融组织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全县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