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1-23来源: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

工作机制的通知

新政办〔20261

汉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好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控辍保学责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158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洛阳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的通知》(洛政办文〔202229号)要求,依法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现就建立新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成立新安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加强全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特成立新安县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专班。由分管教育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县教体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委、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司法局、残联等部门分管副职,以及各镇(街道)分管教育副职为成员,成员以各部门、各镇实际分工文件为准。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体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领导、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重大决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的关键问题。

工作专班办公室主要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提交控辍保学工作专题情况报告。加强各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协调解决工作中 的困难和问题。

二、运行机制

(一)例会制度

工作专班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或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工作专班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工作例会,汇总、梳理各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监测情况,协调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工作联络及信息通报制度

各成员单位明确1个业务责任股室,并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对接。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对重点时期、重点工作推进进行专题报道。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对重要节点事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督导督查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完善控辍保学考核问责机制,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工作职责

(一)汉关街道办、各镇人民政府:全面履行属地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重点保障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完成义务教育。实行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依法采取措施,给予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改正。

(二)县教体局:研究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的政策及工作机制,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全县控掇保学工作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控辍保学工作中的重大情况。督促各学校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制度及各项政策,统筹指导、协调复学学生的入学安置,对返校就读学生,由就读学校全部纳入学籍管理。加快落实核查劝返工作,强化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对未入学、失学辍学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指导各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习困难的学生实施个性化辅导,针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做好教育安置,以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适应新时代的教学需求,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促进控辍保学工作顺利实施,实现疑似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三)县发改委:就改善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等领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工作。

(四)县公安局:指导各镇(街道)派出所及时受理报警求助,协助核查适龄儿童少年相关户籍信息,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学校秩序行为和侵害师生人身权益案件。

(五)县民政局: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加大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做好特困、低保等经济困难家庭政策兜底保障,确保所有适龄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六)县司法局:配合做好适龄失学辍学儿童源头预防工作,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做好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县财政局:落实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支持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和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八)县人社局: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配合教育部门对发现外出打工未满16周岁的辍学学生,协同做好劝返工作。

(九)县卫健委:加强对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的监督,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校园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配合教育、残联等部门组建专家组,对因病、因残辍学学生进行筛查、鉴定。配合教育部门对因重度残疾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儿童少年实行送教上门,做好必要的康复训练。

(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县脱贫人口及监测户相关信息,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辍学失学儿童少年核查工作。全面落实教育帮扶和资助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不因经济困难而使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十一)县民宗局:负责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协助教育部门做好因信教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十二)县残联:依法维护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项权益,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人证等有关手续,并减免相关费用;掌握全县各年龄段持证残疾儿童少年数量,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教育部门,协助做好残疾学生入学和失学残疾儿童少年的劝返复学等工作。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建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广先进的典型经验做法。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强化向上衔接、对下指导、横向联动、纵向沟通,促进协调机制有序开展、高效运转。职能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工作专班办公室,提请工作专班研究解决。跨部门问题由县教体局牵头,经工作专班研究研制定工作措施,各镇 、各部门配合落实。

(三)落实工作实效。落实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镇(街道)分级负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100%。需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事项,应形成问题清单报请工作专班办公室,按程序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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