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新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作者: 日期:2026-01-13来源: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经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任期

  新安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主要职责是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委员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后符合条件的,经县政府同意可续聘。

  二、选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选聘范围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等工作的人员,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

  (三)具有与履行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原则上3060周岁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影响力,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或者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经验;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律师的,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常住地洛阳市能够积极接受咨询任务,有相应的时间从事案件咨询工作

(六)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选聘公告县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新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符合聘任标准的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新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推荐报名表2份,本人签名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报名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1

3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复印件各1

4报名人员2026113日至120以上纸质版报名材料新安县司法局1102,联系电话:0379-67286569报名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afyys@163.com

(二)审核遴选

新安县司法局将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初审,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条件,并结合行政复议工作需求、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聘任名单。

(三)公示

拟聘任名单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任

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由新安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聘期3

  四、其他要求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此公告。

  

 

 

                          2026113

新安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推荐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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