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安县:城市管理“五项举措”规范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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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1-26来源:县城市管理局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安县城市管理局以规范监管执法为核心,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优化涉企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执法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城市管理领域涉企执法事项,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等内容。同时在城市管理领域实行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将依法“不予处罚”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二是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针对城区内沿街商户、流动摊点、餐饮店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台了多项管理和执法保障措施,对出现“轻微”“首次”违法行为的,采取宣传教育、告知、提醒、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纠正引导违法当事人进行整改,最大限度运用服务手段把“整治”变成“帮助”,把“取缔”变成“疏导”,既有效实现了预期的执法目的,又保障了执法相对人的实际需求。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建立企业数据库和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减少执法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尽可能进一扇门,查多项事,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最大限度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监管公平公正。四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涉企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规范执法程序等内容。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避免因执法人员业务不熟导致的乱执法问题。同时开展入户入店政策宣传活动,将亲民、亲商理念和柔性举措融入到行政执法过程中,给群众的生活、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加强对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问题的监督。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开展水气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要求企业严格对照重点整治任务和相关通知,全面自查涉企违规收费具体情况,对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系统梳理,逐项分析,并建立整改台账。同时城市管理局执法部门对重点用水用气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