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前三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日期:2023-11-07来源:农业农村局按照《新安县2023年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实施方案》(〔2023〕17号)要求,2023年每个镇(街道)要新培育发展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带领群众致富的显著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是市对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三变”改革考核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县“三变”改革和产业兴旺星考核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县距离市级要求及县级年初既定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工作,聚焦目标任务,充分利用11月、12月时间,积极引导种养殖大户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积极鼓励村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现将各镇(街道)2023年前三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情况通报如下:
各镇(街道)前三季度农民合作社培育情况
镇(街道) | 农民专业合作社(个) |
汉关街道 | 1 |
磁涧镇 | 1 |
铁门镇 | 5 |
石寺镇 | 1 |
五头镇 | 0 |
南李村镇 | 2 |
北冶镇 | 1 |
仓头镇 | 1 |
正村镇 | 1 |
石井镇 | 2 |
青要山镇 | 1 |
合计 | 16 |
相关阅读:

豫公网安备
410323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