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1-01-08 来源:科学技术局单位名称:新安县科学技术局
单位地址:新安县县政府五楼
联系电话:0379--67262008
负责人:郭晓光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科室:办公室、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研发股、创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股、科技人才合作和农业农村科创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党建、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件起草、信息宣传、保密、信访稳定、责任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县科学普及和传播等工作。承担县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研发股。组织拟订工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计划;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拟定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统计工作;负责企业研发费用统计分析及提升等相关业务和考核工作;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创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股。协调推进全县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承担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等建设与管理;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指导企业组织实施项目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上报;督促企业项目实施并配合验收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科技赛事展会等创新创业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部门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技术合同交易相关工作。
(四)科技人才合作和农业农村科创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全县科技创新型高端人才队伍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农业领域高新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培育发展本领域科技企业,形成高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下乡活动;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负责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二)统筹布局研发平台和基地建设,负责组织市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
(三)组织申报科技项目并督促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发展工作;做好全县科技成果的组织申报、推广等工作。
(四)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推广,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宣传指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
(六)配合上级部门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
(七)承担县委科技委员会相关具体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阅读:

豫公网安备
4103230200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