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
日期:2021-01-08 来源:公安局单位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796号
联系电话:0379-63138013
负责人:赵卫锋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下设科室:政工室、警务保障室、信访室、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审计大队、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科技信息化大队、禁毒大队、反恐怖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室、看守所、拘留所、留置看护大队
派出机构:汉关派出所、新城派出所、磁涧派出所、铁门派出所、石寺派出所、五头派出所、仓头派出所、正村派出所、南李村派出所、北冶派出所、石井派出所、青要山派出所
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依法开展执法活动,负责执法办案场所建设。
(四)组织、实施公安侦查工作,负责侦办全县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侦办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五)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巡逻防控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无人机治安管控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新安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实施并指导、监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执行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组织拟订装备、经费需求和管理制度,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公安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承担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实施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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