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日期:2021-01-08 来源:民政局单位名称:新安县民政局
单位地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788号
联系电话:0379-67281725
负责人:陈小锋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科室: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纪检等工作;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承担干部考核、财务人事等工作。
社会救助股。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审批、临时救助及资金分配监管工作。
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指导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县、镇、村区划地名、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等行政审批工作;统筹全县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防汛减灾、消防及应急管理工作。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做好全县儿童收养、孤儿等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慈善事业促进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机构职能: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
2、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开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审批工作。
3、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界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儿童收养和婚俗、殡葬改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等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
4、贯彻社会福利事业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市及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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