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头镇
日期:2021-01-08 来源:仓头镇单位名称:仓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安县仓头镇新仓大道1号
联系电话:0379—82881218
负责人:李向前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建设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文旅发展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居民收入;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
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
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
文旅发展中心:负责辖区文旅资源规划与开发,推动农文旅融合及项目招商;协助文旅市场监管与执法,并提供产业发展指导与服务协调。
机构职能:
(一)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二)负责辖区内民族宗教、民政、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保、财政、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扶贫开发、人民武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残疾人、侨务等行政工作,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
(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村镇环境。
(五)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加强乡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七)深化乡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制定完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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