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1 来源:县政府信息中心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新安县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方面组成。本年报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http://www.xinan.gov.cn)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新安县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和大数据股联系(地址:新安县新城黄河大道1003号,邮编:471800,电话:0379-67280450,电子邮箱:zdly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快报、公开栏、电子屏、微博、微信、美篇等多种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8150条,最大限度的保证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

2019年,针对涉及新安县的舆论事件回应解读1次,已接受群众依申请7件,通过口头、电话、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19年本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33件,行政诉讼38件。

(四)举报投诉、平台建设

2019年新安县进一步完善了党政门户网站县长信箱和新安城事民呼我应版块回复和督办机制,规范了办理流程,全年共办理县长信箱件69件,民呼我应版块由县网信办统一办理,全年共办理各种诉求件579件。

(五)强化领导,健全制度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

2019年先后下发《关于印发新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通报》4期,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完善。制定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等一系列的制度和台账,通过制度约束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六)培训、组织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我县先后召开两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解读《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全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评分标准》、《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对策》等文件,讲授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总体情况及应对思路,帮助学员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建立了全县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定期联系机制,不定期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督查,全年印发工作通报4期,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3

 83

 8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27

 9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2

 0

 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74

 -545

 560

行政强制

 100

 -6

 1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316

230,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5

0 

12 

6

 33

9

3

1

25

38

1

0

0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涉及部门、涉密、涉及信访和维稳等敏感问题的信息是否公开把握不准;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后备力量不足;

(三)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要点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缺乏保密审查环节;部分政府公开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不强存在泄漏公民身份证等敏感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县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新安县政务办公平台、新安县政府工作快报、LED电子屏、美篇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增加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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