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按照县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新安县全民创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新创业组[2011]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我们制定了《全民创业服务承诺》,并严格进行落实。现将工作进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县创业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全民创业服务承诺》,从提高服务水平、压缩建设项目办理时限、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及农民工进行培训等方面做出了相关承诺。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按照服务承诺的内容,严格进行了落实。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同时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提供上门服务。各行政管理部门对自身权利进行公开,制定版面,悬挂大厅,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法定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质量注册登记、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证、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均由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三是实行“职能部门联动”,加大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按区域划分,责任到部门到人员。帮助企业排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合理的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创优质工程。
二、组织实施及政策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全民创业服务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职能股室领导为成员的全民创业服务小组,具体负责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实施。局领导定期听取各相关部门全民创业方面的工作汇报,有力的促进了该项工作的有序进展。
同时我局为了更好的做好全民创业服务工作,还利用舆论宣传的方式,将《全民创业服务承诺》内容在县电视台进行了公示。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服务全民创业工作开展以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由于局职能部门人员力量不足,对农民工的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仅覆盖到了其中的一部分,还不能做到全覆盖。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职能,按照《全民创业服务承诺》内容,以“作风建设年”和“环境创优年”为载体,做好全面创业服务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