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效能,规范廉洁从政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廉洁从政,树立部门形象。严格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决落实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为民服务,保持优良作风。大力倡导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良好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做到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做到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缺位;做到规范服务,文明用语;做到克己奉公,遵守纪律;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依法行政,确保工作实效。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途径向社会公开国土资源部门工作范围、工作职能、办事程序、业务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服务承诺、限期办结等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工作实效。
四、优化环境,打造高效国土。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件环节,对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制止机关工作人员作风不正、行为不廉、效率不高等行为,不因国土资源工作而影响全县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
五、强化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中,要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有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工作纪律和违法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