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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08-04-11 10:45 来源: 国土局 关键字: 发布人: 国土资源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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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范围 | 考核指标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 甲级 | 乙级 | | 1、卫星定位测量 2、三角测量 3、水准测量 4、天文测量 5、重力测量 6、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 人员规模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 40人(高级4,中级12) | 25人(高级2,中级8) | | | 仪器设备 | 卫星定位测量 | GPS接收机 |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10台 |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6台 | | | | 水准测量 | 水准仪 |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5台 |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3台 | | 天文测量 | 天文测量设备 |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2台套 |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1台套 | | 重力测量 | 重力仪 |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4台 |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2台 | |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 工作站 微机 |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20台 |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10台 | 各类软件配套齐全 | |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 具有独立完成二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 具有独立完成四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 | | 作业限额 | 无限额限制 | 1:C级以下;2:三等以下;3:三等以下;4:三等以下;5:专业重力测量;6:相应于上述限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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