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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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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及职能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督查考核,负责文秘、党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后勤等,保证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事培训群团部:人事、劳资管理,职工教育培训、晋职、晋级和考核;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财务部:负责全局的财务计划、收支管理,负责全局财务收支预算、局属各部门的包干经费使用核算,日常运转资金出纳,按期编制局公共流动资金收支、固定资产折旧、增值等报表,保证全局财务收支运转;做好器材的购进及管理,做好广告费的收缴工作;做好县城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的征收;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  纪检监察室: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各部门卫生情况、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工作督查,并按有关规章制度对违犯工作纪律、工作制度、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当事人进行处理
      5、总编室:负责制订全局宣传报道计划,负责全局宣传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节目编排、上载、监管、节目引进、频道包装、收视率调查、节目评审、制作室及磁带库管理、节目交流、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局重大宣传报道活动采编设备及人员的安排,会同事业技术部提出采编设备购置方案,负责督促监督各中心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全局宣传工作的正常运转;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事业技术部:贯彻执行上级广电系统科技事业规划,组织制定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广电网络的多功能开发,搞好技术人员培训,搞好技术研讨和创新,做好广播电视技术事业管理及统计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广播电视行业法规;制定全局事业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负责处理技术难题,负责有线电视频道安排;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7、  新闻中心:负责搞好《新安新闻》、《洛阳新闻联播·新安版》及其它自办栏目的采编、制作,加大民生新闻报道力度和舆论监督力度;负责涉及县委、县政府发布的公告、通知与政治任务及公益性的专题栏目等内容的节目录制工作,完成外宣、创优及创收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8、  广播中心:负责搞好《新闻100.7》、《洛阳新闻·新安版》及其它栏目的采编、制作;负责广播机房的管理,实现安全播出;增加本地新闻及评论性节目;承担广播覆盖工作,完成外宣、创优和创收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9、  社教中心:负责社教类(含“新农村”栏目)栏目的拍摄制作,对外承接专题片的拍摄制作,承担局下达的创优、外宣及创收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0、 文艺传播中心:办好文艺性栏目,负责大型文艺晚会、各类商业演出、大型体育赛事、大型会展等重大文体活动的策划录制工作;承担局下达的创优目标任务及部门创收任务;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演播厅管理中心:做好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为其它部门栏目的录制工作做好配合和服务;承办政治性文艺演出活动,搞好大型文艺晚会的配合工作;积极举办各种演出活动,增加收入。
      12、 《走遍新安》栏目组:拍摄并有计划地安排播出《走遍新安》栏目,讲述新安昨天的历史故事、人物典故和风土传说,形成系列电视片,达到“说史育人、宣传新安”的目的。
      13、 数字化播控中心:加强节目监视,实现安全播出,全年做到无停播和政治事故;及时对网络前端播出设备和发射塔进行检修,保证信号传输质量;加强对本台广告等节目的监督;负责流动字幕广告的制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4、广播电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查处打击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施、有线电视私拉乱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
      15、 物业公司:负责广播电视小区的安全保卫及全局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暖、院区花草的管理,玻璃大厅、院区及家属楼的卫生管理;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6、虹桥经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广告法,严把广告审查关;完成局下达的年度广告经营创收任务,三个月为一个考核阶段;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17、银虹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有线电视网络的建设、维护与用户的发展及管理,负责党政专网的建设与维护,受理有线电视用户投诉与故障、网络设备的维修,负责视听维护费的征收,会同事业科、财务中心完成网络器材的购置;负责广播电视执法工作,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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