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四评”工作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活动深入开展,增强活动实际效果,按照市委、县委要求,县局党委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以群众参评、党员互评、组织讲评、领导点评为主要内容的“四评”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组织建设、推动中心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活动实际效果为目标,结合市委“6+1”考评机制和“一抓三创”的工作重点以及我县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四评”工作,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形成群众参与监督、党员互评互促、组织讲评推进、领导总结提高的整体合力,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性机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目标实现,推进福民强县,全力维护全县政治大局和治安大局平稳。
二、基本原则
开展“四评”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突出广泛性。要按照干群结合、全面覆盖的原则,拓宽评议范围,把参评对象向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基层党员群众等领域延伸,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群众评议主体,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增强针对性。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区别不同警种基层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评议重点,细化量化评议内容,确保承诺定位准确具体、评议活动有的放矢。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环境创优的要求,把开展“四评”与干部作风整顿紧密结合起来,与后进基层班子、后进基层组织整顿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本单位影响、制约环境创优的突出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
注重实效性。各支部要注意将评议作为发现问题的有效措施,把解决问题作为体现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的标准。按照知情监督的原则,采取召开会议、网上公开、党务公开等多种形式,将“四评”情况及整改措施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履行承诺扎实有效。
三、评议内容
评议对象为局属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评议内容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1、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对创先争优活动重视情况;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围绕环境创优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情况;本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选树典型和宣传氛围营造情况;基层组织建设及后进班子、后进组织整顿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增加评议内容。
2、对党员的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围绕环境创优转变作风搞好服务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基层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增加党员评议内容。
四、评议方法
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由上县局党委组织实施;对党员的评议由所在基层党支部组织实施。
开展“四评”工作要客观、公正、严密,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请党员群众在统一制定的评议表上,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评议内容分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作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组织讲评和领导点评要在群众参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点评、逐个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方式进行,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党委成员还要做好对联系点党组织和书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点评。评议结果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原则上每年两次,主要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考核工作进行。对党支部及其书记的点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2011年元月15日前各支部要普遍开展一次“四评”工作,相关资料由各支部妥善保存。
五、评议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四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四评”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好表率作用。要把“四评”工作作为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支部和党员创先争优的根本标准抓实抓好。
2、严密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把“四评”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严密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尤其是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分类进行梳理,纳入新的承诺内容,建立工作台帐,抓好兑现落实,真正做到群众参评把党组织和党员的突出问题“评”出来,党员互评把诚恳意见“说”出来,组织讲评把工作评价“亮”出来,领导点评把努力方向 “点”出来。
3、加强督促检查。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四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县局党委将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支部开展“四评”工作、落实评议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四评”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中共新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