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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浪底水库库周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1-06 15:15  来源: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关键字:   发布人: 县政府信息中心     字体:
 

新政办〔2011126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小浪底水库库周安全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近期小浪底水位持续上升,达到蓄水以来的最高水位,库区周边出现采空区沉陷、塌岸滑坡等地质灾害,部分村庄群众的房屋产生裂缝,有的已影响到居住安全。因此,库周相关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库周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库周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石寺、北冶、石井、仓头四镇,要加强对库周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在危险地段的醒目位置设立危险警示牌。

三、乡(镇)、村要组织专门人员对库周加强安全观测,重点区域、重点村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措施,对住房有险情的农户,乡(镇)、村帮助解决临时居住的问题,动员群众及时搬离危险区。

四、继续加大对275米以下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及时撤离人员,杜绝安全隐患。

五、国土部门要用科技手段,对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勘测,为有关乡(镇)、部门提供预警信息,并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

六、移民办要及时收集并上报相关信息,各乡(镇)要积极做好配合。

七、对措施不力造成库周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水库运行过程中的库周安全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水利  安全  通知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1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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