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安排第四批各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48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资金410万元,县级安排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共计480万元。按照新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批复(新脱贫组办[2020]46号),批复对县农业农村局集体经济项目安排中央资金410万元;南李村镇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县级资金7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扶贫发展)资金410万元(洛财预[2020]131号)。
2.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0万元(新财预[2020]59号)。
二、分配原则
按照我县2020年扶贫目标任务,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按照脱贫攻坚小组安排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新安县2020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元)
责任单位
4
集体经济类项目
全县11个乡镇
发展产业或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奖励项目
410
农业农村局
5
南李村镇
70
监督电话:0379—672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