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安排各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16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634万元、省级下达2141万元、市级下达1726万元、县本级安排1665万元。按照新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批复(新脱贫组办[2020]10号),批复对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扶贫项目分配资金2204.8万元,其中种植类项目安排省级资金450万元,养殖类项目安排省级资金45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带贫项目安排省级资金100万元,扶贫项目验收费用安排县级资金34.8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共2204.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01万元、市级资金569万元;石寺镇、仓头镇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分别安排县级资金85、120万元;县林业局实施的种植类项目安排省级资金540万元,扶贫项目验收费用安排县级资金17.71万元;对县扶贫办实施的扶贫项目分配资金600万元,其中雨露计划项目安排中央资金450万元、县级资金45.73万元,共计495.73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安排县级资金104.27万元;县水利局实施的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4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4万元、市级资金302万元、县级资金986万元;县交通局实施的村组道路项目市级资金855万元;石井镇、城关镇村组道路项目分别安排县级资金75、12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34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41万元,共计2775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洛财预[2019]469号);
2.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26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洛财预[2019]540号);
3.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65万元,《关于下达扶贫办等单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新财预[2020]39号)。
以上资金共计616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我县2020年扶贫目标任务,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按照脱贫攻坚小组安排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新安县2020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元)
责任单位
1
种植类项目
全县11个乡镇
贫困村种植项目
450
农业农村局
2
养殖类项目
贫困村养殖项目
3
新型经营主体带贫项目
发展产业或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奖励项目
100
4
集体经济类项目
1170
5
扶贫项目验收费
扶贫项目验收
34.8
6
石寺镇
85
7
仓头镇
120
8
540
林业局
9
17.71
10
雨露计划项目
2020年职业教育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495.73
扶贫办
11
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
易地扶贫搬迁利息
104.27
12
饮水安全项目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配套设施建设
1472
水利局
13
村组道路项目
修建乡村通村通组道路,改善贫困村道路交通条件
855
交通局
14
小额信贷项目
扶贫贷款贴息
76.49
科工局
15
石井镇
75
16
城关镇
监督电话:0379—672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