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县安排第三批各类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243.3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191万元、省级下达832万元、县本级安排220.36万元。按照新安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批复(新脱贫组办[2020]44号),对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村组道路项目分配中央资金191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实施扶贫项目分配省级资金636万元,其中2020年种植类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项目安排资金536万元;县林业局实施的2020年种植类项目安排省级资金100万元,技能培训项目安排省级资金96万元;扶贫办实施的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安排县级资金84万元 ;人社局实施的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务工补贴项目安排县级资金136.3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1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2万元,共计1023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洛财预[2020]131号);
2.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0.36万元(新财预[2020]59号)。
以上资金共计1243.3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我县2020年扶贫目标任务,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年度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按照脱贫攻坚小组安排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新安县2020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投资规模
(万元)
责任单位
1
种植类项目
全县11个乡镇
贫困村种植项目
100
农业农村局
2
集体经济类项目
发展产业或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加工奖励项目
536
3
林业局
4
技能培训项目
2020年农村实用种植技术培训
96
5
村组道路项目
修建乡村通村通组道路,改善贫困村道路交通条件
191
交通局
6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
84
扶贫办
7
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务工补贴项目
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补贴
136.36
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9—6728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