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安县城关镇牌楼公路改建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关镇牌楼公路改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新安政采谈判(2020)0108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1标段(包)新安县城关镇牌楼公路改建工程,预算金额:7680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新安县城关镇牌楼公路改建工程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 ;新成立企业按上述要求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资料;
6、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否则其将不被接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谈判;
注: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谈判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将不被接受)。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0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0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 09时0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新安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政府(黄河东路北)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卫先生 13693791167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志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103-10号凌宇实业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胡女士 0379-68623586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05月15日